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人力资源信息上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流程:个人信息填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省临检管理员审核。
1. 个人信息填报。
办理人:个人。
步骤:通过国家临检中心官网新冠核酸采样检测人力资源填报入口(https://www.nccl.org.cn/mainCn)进入,凭个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填报相关资料,提交后由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详细操作步骤见:https://www.nccl.org.cn/upload/manual/%E6%96%B0%E5%86%A0%E7%97%85%E6%AF%92%E6%A0%B8%E9%85%B8%E9%87%87%E6%A0%B7%E6%A3%80%E6%B5%8B%E4%BA%BA%E5%8A%9B%E8%B5%84%E6%BA%90%E5%BD%95%E5%85%A5%E7%B3%BB%E7%BB%9F%E4%BD%BF%E7%94%A8%E8%AF%B4%E6%98%8EV2.pdf
请严格按照填报要求上报个人资料,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可信。
2. 单位管理员审核
办理人:各单位管理员(单位管理员默认为新冠核酸数据上报管理员)。
步骤:单位管理员通过手机号在国家临检中心官网新冠核酸采样检测人力资源填报入口(https://www.nccl.org.cn/mainCn)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可看到单位上报人员信息列表,点击人员姓名即可逐一进行审核,详细操作步骤见:
请各单位管理员督促本工作人员上报个人信息并严格审核人员信息。
3. 省临检中心管理员审核
办理人:省临检中心管理员。
注意事项:
1、注册信息时未找到单位,说明其不在国家库中,需要向省临检管理员提交信息,添加至国家库后方可进行上报。提交信息内容含单位名称、指定的一名人力资源审核人员姓名、审核人员手机号。
2、审核完成时间:请各单位审核员于1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人员信息审核工作,省临检管理员于2月10前完成全省信息审核工作。
3、如有疑问请致电:027-87277958,QQ群:749619042、640598248邓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