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0日浏览量:次 字体: 大 中 小 69.9K
卫生部办公厅文件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保证临床诊断科学、合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我部对《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卫医发【2002】10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