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检测试剂使用要求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
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做好医疗机构人感染H7N9禽流感检测试剂供给保障工作的通知》及省卫生厅文件精神,现将H7N9检测试剂的使用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临床诊断试剂(以下简称诊断试剂)上市前,具有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使用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制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核酸检测试剂(以下简称检测试剂)进行检测工作。在首个诊断试剂批准上市后3个月内,具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使用批准上市的诊断试剂或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制的检测试剂进行检测工作。但在首个诊断试剂批准上市3个月后,医疗机构只能使用批准上市的诊断试剂。
二、目前我省有129家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承担H7N9检测工作,名单见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网站( / )《关于组织学习<人感染禽流感H7N9相关知识>的通知》(鄂临检发〔2013〕32 号)文件的附件4。
三、在首个诊断试剂批准上市前,各实验室将各自人感染H7N9禽流感核酸检测试剂(以下简称检测试剂)的需求量及时报送各市、州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市、州汇总后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统计汇总后报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负责本辖区检测试剂的分发。
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