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至15日,“临床检验与结果互认工作联盟”成立大会暨第一次成员大会在武汉成功举行。湖北、河南、湖南、海南、山西、江西、广西、宁夏八省(区)临床检验中心联合发起成立了该联盟,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37号)的要求,深化区域医疗协同发展,推动临床检验结果跨区域互认,助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大会审议通过了《临床检验与结果互认工作联盟章程》,选举产生了联盟首届理事长、秘书长及副秘书长。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主任吕长兵当选为联盟首任理事长。联盟确定“临床检验与质量控制”微信公众号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并计划在未来聚焦于检验结果互认的核心目标,搭建智能监管、培训教育、科学研究等五大共享平台,推进八省(区)检验能力的同质化发展。
吕长兵在致辞中表示,联盟的成立是八省(区)深化医疗协作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区域临床检验事业迈入了协同发展新阶段。联盟将秉持“平台共建、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理念,通过搭建智能监管、培训教育、社会活动、科学研究、行业宣传五大共享平台,推动检验技术标准统一、质控经验互通、培训资源整合,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会议期间,来自湖北、河南、湖南、山西、宁夏、江西、广西、海南八省(区)的临床检验中心主任,包括吕长兵、王万海、周细国、臧长海、吴涛、李蓉、农生洲和刘元浮(代表高小玲),围绕检验结果互认实践成果进行了交流,分享了质控管理、技术规范等方面的经验。联盟向常任理事颁发了聘书,并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强化跨区域协作机制,探索智能化监管工具的应用,加快构建覆盖检验全流程的质量标准体系。
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指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深化医改、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此次联盟的成立,有望通过区域示范带动全国临床检验水平的提升,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许瀛允、文倩倩)